日前,宝马(中国)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》和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的要求,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。计划召回以下车辆。 一、自即日起,召回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6月10日的部分进口宝马iX及i4电动汽车,共计38辆。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制造失误,动力电池单元内可能混入了异物。这会引起电池内部短路,严重时可能造成动力电池起火,存在安全隐患。 宝马(中国)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免费维修,将车辆上可能存在缺陷的电池模组更换为正常的电池模组,以消除安全隐患。
应急处置措施:召回维修前,驾驶员应暂时避免对车辆进行充电。 二、自即日起,召回生产日期为2019年2月7日至2019年8月29日的部分进口宝马旧款i3电动汽车,共计3辆。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动力电池因电芯生产制造过程异常,可能会造成动力电池过度自放电。极端情况下,会导致动力电池模组过热,不能排除发生火灾的可能性,存在安全隐患。 宝马(中国)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检查,免费更换存在缺陷的电池模组,以消除安全隐患。 宝马(中国)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或互联驾驶消息等形式,通知相关用户。用户可拨打宝马售后服务热线:400-800-6666(固话或手机拨打均可),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。此外,也可登录网站www.dpac.org.cn、www.recall.org.cn,关注微信公众号(SAMRDPAC),了解更多信息,反映缺陷线索。 免责声明:本网站的部分内容,来源于其他网站的转载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和分享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。 |